借名买房案例

交好五十年,借名买房没签协议,对方办证后翻脸了|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

发布日期:2026-10-19 责任编辑:创始人 阅读:0次
导读

两家人交好了五十年,亲如一家。买房时没签任何协议,就因为一句自家人签什么协议。十三年后,对方拿着票据办下自己的房产证,还通知她:这房我要卖了,请您搬走。这场官司,最后谁赢了?一、案情回顾2006年,钱

两家人交好了五十年,亲如一家。买房时没签任何协议,就因为一句自家人签什么协议。十三年后,对方拿着票据办下自己的房产证,还通知她:这房我要卖了,请您搬走。这场官司,最后谁赢了?

一、案情回顾

2006年,钱立伟在地产公司工作,拿到一套商品房的内部认购资格,但凑不齐全款,就把资格让给了相交五十年的世交长辈康秀梅。双方口头说好:康秀梅出钱,借钱立伟的名买房,证办下来就过户。

此后,近50万房款、税费全是康秀梅出的,房子2007年交付后她装修入住,一住十三年,购房合同、发票原件都在她手里。2019年,钱立伟上门说要办房产证,取走了全部票据原件,转头就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,还通知康秀梅腾房。康秀梅只好起诉。

二、法院怎么判

法院的认定干脆利落:

1. 房款除2万元定金外全是康秀梅出的;合同、发票原件长期由她保管;房屋由她装修居住十三年——借名买房关系成立。

2. 钱立伟先说票据一直在自己手里,被视频证据打脸后改口不记得;又临时抛出以房换房的说法,却拿不出任何证据——两次撒谎,法官不可能采信。

3. 康秀梅同意返还钱立伟垫付的定金和税费,法院一并处理。

最终判决:钱立伟限期协助办理房屋过户。

三、律师深度解读

这个案例最值得记住的,是法院的两句大实话:

第一句:真正的房主,不会把自己的房子连同全部票据扔在别人家十三年不管。第二句:谁会白白掏50万买房装修,只为落一个借住的资格?这就是高度盖然性推定——用常识判断事实。

对借名人的三点启示:一是票据原件是命根子,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交出,对方取走前先拍照、录视频留证,本案原告正是靠一段视频扭转了庭审局面;二是对方前后矛盾就是突破口,庭审中说谎的代价是全盘失信;三是对方垫付的小额费用该认就认,法院会一并结算,不贪小利反而赢得干净。

四、律师提示

北京靳双权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,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,近二十年专注房地产、继承、拆迁等房产纠纷,长期代理亲友之间因信任关系未留书面凭证的借名纠纷。他曾为链家等经纪机构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,并作为专家律师参与北京卫视《律师请就位》《第三调解室》节目。

借名买的房还没过户的,请立刻做两件事——把购房合同、发票、还贷凭证拍照备份并妥善保管,将与对方的微信、通话记录整理存档;发现对方有办证、卖房动向的,马上咨询专业律师,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。动作快一步,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。

咨询电话:13426037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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