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在北京买房,她和陌生人领了结婚证;两个月后离婚,房子登记在她一人名下;去世前,她亲手写下遗嘱,把房子留给两个女儿。看起来万无一失的安排,最后却让两个女儿输掉了整套房产。到底哪里出了问题?
一、案情回顾
2015年,龚丽娟想在北京买房却没有购房资格,中介便牵线安排她与一名北京户籍男子登记结婚,取得资格后买下一套房屋,登记在她一人名下,两个月后两人离婚,离婚协议写明婚后无共同财产。
买房的钱其实来自女儿:首付125万是大女儿出的,225万贷款由两个女儿按月偿还,房子也由女儿们居住使用。2019年,龚丽娟亲手写下一份遗言书,写明房产由两个女儿平分继承。2020年她去世后,姐妹俩拿着遗言书起诉,要求继承房屋并让那名男子配合过户。
结果却出人意料:法院驳回了姐妹俩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二、法院怎么判
败诉的原因,每一条都值得警醒:
1. 借名合意证明不了。母亲与那名男子是中介撮合的工具式婚姻,没有书面协议,连证人都不清楚两人是否有过约定。
2. 房屋权属说不清。房子是母亲婚姻存续期间买的、登记在她名下,女儿们想证明这是母亲个人财产,举证责任极重,现有证据不够。
3. 遗嘱有硬伤。遗言书是母亲亲笔所写,却没有标注日期——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不全,效力存疑,继承这条路也没走通。
三、律师深度解读
这个案例是借名买房领域最典型的连环踩坑,每一步都藏着教训:
第一,假结婚买房,从起点就错了。规避限购的捷径,往往是最远的路——婚姻是真的、登记是真的,只有合意是说不清的。
第二,离婚协议里那句无共同财产,看似撇清了关系,实则把房屋的财产属性搅成了一团迷雾,后患无穷。
第三,自书遗嘱不是写了就有效。亲笔书写、签名、注明年月日,三个要件一个都不能少。漏一个日期,可能就让整套房的传承落空。
一句话总结:省下的手续,都会变成日后的官司。
四、律师提示
北京靳双权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,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,近二十年专注房地产、继承、拆迁等房产纠纷,熟悉婚姻登记、购房资格与继承顺位相互牵连的纠纷。他曾为链家等经纪机构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,并作为专家律师参与北京卫视《律师请就位》《第三调解室》节目。
家里有手写遗嘱、借名房产或复杂婚姻购房背景的,请尽快请专业律师全面梳理——遗嘱该补正的补正,出资证据该固定的固定,婚姻财产边界该厘清的厘清。及早梳理成本越低,有些事一旦错过时机,就再也来不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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