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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证明借名买房?律师教你三步留证|北京房产律师

发布日期:2026-04-02 责任编辑:创始人 阅读:0
导读
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,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,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。)老两口退休后,想给即将出生的孙子换个大房子。但因年龄太大,银行不批贷款
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,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,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。)

老两口退休后,想给即将出生的孙子换个大房子。

但因年龄太大,银行不批贷款。

一家人商量后决定:用儿子名义买房,父母出全款还月供,签协议明确产权归父母。

6年后,儿子儿媳离婚,儿媳突然翻脸:“协议是假的!房子是你们送的!”

更狠的是——她申请笔迹鉴定,坚称自己没签字。

法院最终判决:协议真实有效!房子归父母!

这场“借名买房”风波,堪称家庭信任与法律证据的双重考验。

2016年,李建国、张秀兰夫妇已年过六旬。

他们的儿子李鹏和儿媳王静婚后一直借住在一套46平米的老房里。

眼看王静怀孕,老两口心疼孙子将来没地方住,决定换套大房。

但他们名下已有两套房,且均已退休,银行明确告知:无法以他们名义贷款。

经全家协商,一致同意:

✅ 由李鹏作为购房人签约;

✅ 首付336万元、契税、装修等全部费用由父母支付;

✅ 月供从母亲张秀兰账户扣款;

✅ 签订《产权确认协议》,写明:“房子实际归父母所有”。

201689日,四人签署协议。

随后,李鹏与甲公司签订合同,购入门头沟一号房屋(147平米,总价677万元)。

乙银行放款340万元,每月还款均由张秀兰账户支付,持续至今。

2022年,李鹏与王静离婚。

王静突然否认协议存在:“我没签过字!这是你们伪造的!房子是赠与我们的!”

李建国夫妇无奈起诉,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有效。

庭审中,王静坚称:

“我怀孕时被胁迫签字,而且字不是我写的!”

为查明真相,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协议上“王静”签名进行笔迹鉴定。

比对样本包括:

贷款合同签字;

疫苗接种同意书;

通信业务单等多份同期签名。

鉴定结论:签名系王静本人所写!

王静不服,质疑鉴定程序。

鉴定人出庭回应:

“人的书写具有自然变化,关键看整体特征是否稳定一致。本案符合点远多于差异点,结论可靠。”

更关键的是——

法院调取了王静与公婆的微信聊天记录。

她曾写道:

“你们怕我们离婚,逼我签协议……为了孩子只能妥协。”

这直接证明:她不仅知道协议存在,还清楚其目的!

法院最终认定:

🔍 协议签名真实;

🔍 内容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;

🔍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;

→ 《产权确认协议》合法有效!

这意味着:一号房屋虽登记在李鹏名下,但实际产权属于李建国、张秀兰夫妇。

📌 律师三大提醒:

借名买房风险极高,必须签书面协议!口头约定等于没说;

保留所有出资凭证:首付转账、月供流水、税费发票缺一不可;

协议最好有第三方见证或公证,避免日后“不认账”。

亲情可贵,但财产安全更需法律护航。

如果您正面临“父母出资房登记子女名下”“离婚后配偶否认借名关系”“协议真伪争议”等难题,请立即咨询专业律师。此类案件证据链要求严苛,一步错则满盘输。

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团队,专注处理借名买房、产权确认、离婚房产分割等复杂纠纷。欢迎来电,获取一对一法律方案。

律师介绍:靳双权律师,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,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,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。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、监管、贷款、过户、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。擅长处理商品房、房改房、军产房,央产房,限价房,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、借名、继承、分割、析产、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。

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,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,目前,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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