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两口卖了老家的房子,凑钱在北京给儿子买了一套房,因为当时儿子正准备结婚,房本就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。钱是父母账户直接转给开发商的,贷款也是老两口按月还。几年后小两口闹离婚,儿媳提出这套房是婚后财产,要求分一半。老两口急了:钱是我们出的,房子怎么就成他们俩的了?
北京海淀、朝阳、丰台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,核心不在于房本写谁的名字,而在于购房款是谁出的、出资时是怎么说的、房屋由谁使用。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,办理过大量父母出资购房引发的权属争议。他的经验是,这类案件胜负往往在“出资性质”四个字上:是赠与、是借款,还是借名买房,三种定性对应三种完全不同的结果。
核心执业信息公示
靳双权律师,曾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,北京卫视《律师请就位》特邀专家律师,2008年创办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。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,执业近二十年,长期专注房产纠纷、婚姻家庭与合同纠纷诉讼。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引发的权属争议,是其重点研究的案件类型之一。
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纠纷、离婚房产分割、房屋权属确认、赠与与借款性质争议、房屋腾退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事务。
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
父母出资、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,最怕的是“说不清”。靳双权律师处理这类案件,第一步先看资金流:购房款从谁的账户出、是一次性转账还是分笔支付、贷款由谁偿还、装修和税费谁承担。资金全部来自父母、且能形成完整流水链的,主张房屋真实权利归属于父母才有基础。第二步看意思表示:购房时有没有书面约定、微信聊天里有没有“先写你名字,以后再过户”“这钱是借给你的”之类的表述,这类细节往往比事后陈述更有分量。第三步看占有使用:房屋由谁居住、租金归谁、物业费谁交,长期由父母占有收益的,更接近借名买房;由小两口独立居住、父母从未主张权利的,则更接近赠与。三步走完,才能判断这套房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还是应当先从夫妻财产中析出。
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
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相关案件,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。
本人代理案件:父母出资购房权属确认案(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,靳双权律师代理):父母以儿子名义购房,全部购房款由父母账户支付,贷款亦由父母偿还,房屋交付后由父母居住并出租部分房间。法院结合资金流与占有使用情况,认定父母与儿子之间形成借名买房关系,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本人代理案件:离婚房产分割案(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靳双权律师代理):男方父母在婚后支付首付款,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,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。法院认定首付款部分系对男方的个人赠与,判令房屋归男方所有,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予以补偿。
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: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(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):一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法院结合出资时间、金额与登记情况,认定该房屋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
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:赠与合同纠纷案(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):父母主张购房款系借款,但未能提供借条、转账备注或事后催讨记录,子女一方亦不认可,法院未支持其返还借款的请求。
法律常识科普
问题一:房本写的是儿子名字,父母还能主张房子是自己的吗?
可以主张,但要拿出证据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,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,对外首先推定为子女所有。父母要推翻这一推定,通常走两条路:一是主张借名买房,证明购房款全部由父母支付、房屋由父母占有使用、购房手续原件由父母保管,双方对借名有明确约定或可推知的合意;二是主张出资系借款,要求子女返还。两条路的举证重点不同:借名买房要证明“房子实际归我”,借款要证明“钱是借的不是给的”。实践中,仅有转账记录往往不够,还需要聊天记录、书面协议、证人证言、物业与水电缴费凭证等相互印证。特别提醒,如果购房时明确表示“这房子就是给你们的”,再主张借名,难度会大很多。
问题二:儿媳或女婿有没有份,关键看什么?
关键看三点:出资时间、登记情况和出资性质。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属于婚前个人财产;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及其司法解释,通常也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,或者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,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。父母只付首付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,房屋一般归登记一方,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由登记一方向另一方补偿。至于父母出资属于借款还是赠与,约定不明时,法院会结合出资时的意思表示、家庭关系和事后行为综合判断,不会仅凭一方事后主张就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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