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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名买房,最怕的不是没协议,而是没证据——靳双权律师谈证据链的致命重要性

发布日期:2026-07-03 责任编辑:创始人 阅读:0
导读

“房子是我出钱买的,登记在亲戚名下,现在房价涨了,对方翻脸不认账了。我手里只有几张银行转账凭证,能打赢官司吗?”

 

这是靳双权律师在借名买房咨询中被问到最多的问题。答案取决于一个核心——证据链是否完整。

 

靳双权律师指出,借名买房纠纷的本质是合同关系,不是物权关系。即使双方有口头约定,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,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登记权利人。因此,证明“借名合意+实际出资+实际占有+原始材料持有” ,是胜诉的关键。

 

在靳双权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中,当事人因暂不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,借用前夫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近1000万元的房屋。全部购房款均由当事人支付,房屋交付后由其长期居住、改造,物业费、水电费等均由其承担。虽然没有书面协议,但付款凭证、装修合同、水电缴费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。法院最终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成立,判决出名人配合过户。

 

“出资+占有+票据+合理解释”,这四大要素构成了借名买房案件的胜诉基石。如果您正面临借名买房纠纷,建议尽快咨询靳双权律师团队,他可以帮助您系统梳理证据链,找到最有利的诉讼突破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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